索 引 号: | 000550678/2023-0001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黄土庄镇 |
发文日期: | 2023-10-1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关于加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机制 |
关于加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机制 | ||||
发布机构:黄土庄镇 发布日期:2023-10-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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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机制
深化乡镇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和夯基工程。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黄土庄镇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巩固改革成果,强化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监督,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一、强化理论学习 抓紧组织学习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乡镇和乡镇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乡镇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政策文件,掌握有关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政策要求,为履行好乡镇综合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打好理论基础。 二、推动全面落实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四项制度” (一)公示制度。严格规范事前公示,主动公示制度,公示审批、执法窗口岗位信息和当事人权利义务信息。 (二)现代化影像记录制度。审批大厅对重要审批事项留存影像资料。执法队应制定行政执法影像记录清单,并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影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执法过程的影像资料及时备份保存以供监督检查。 (三)重大事项二次审核制度。行政审批中心、执法队应制定重大事项审核清单,按照审核清单范围先进行法制审核,后经主管领导签批或党政班子会审议。未经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或者审核、讨论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四)严格执行罚没款、缴分离的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或者将罚没款与工作经费、福利待遇相挂钩。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对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案卷,政法联合纪委组织定期评查,通报情况,着力提高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 乡镇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机制,确保考评工作全面、公正、准确。并将依法纳入行政考核的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有效运用于考核成果。 日常监督是更高一级的信任,纪委要以随机随时开展监督为原则,步入常态化轨道,发挥明察暗访的震慑作用。严格落实监督发现问题月报制度,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 六、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常抓不懈 纪委要定期对行政审批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让警示教育案例“一张纸”成为廉政教育“一堂课”,用身边的事警示身边的同志,起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治本的效果。 七、严格落实问责机制 纪委要加大问责力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坚持刀刃向内、监督到位、追究有力。 乡镇作为上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乡镇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信访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九、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多角度监督、制约 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大监督和司法监督,对人民群众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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